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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本次董事會會議爲緊急會議,由董事長黃文寶先生召集,會議通知於 2018年 12 月 11 日以電話、短信及電子郵件的形式送達各位董事,董事會會議通知中包括會議的相關材料,同時列明瞭會議的召開時間、地點、內容和方式。
2、會議於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主樓五樓會議室召開,採取現場投票和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
3、會議應到董事 9 人,實際出席會議的董事 9 人,其中 5 人以現場表決方式出席會議,董事白雲,獨立董事凌志雄、柴藝娜、曾祥君以通訊表決方式出席會議。
4、本次會議由董事長黃文寶先生主持,部分監事和高管列席了會議。
5、本次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的召開方式、程序以及做出的決議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