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自科技: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點擊:24375 添加時間:2019-03-13 17:24:00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作爲華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關規定,我們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相關會議資料進行了認真審閱,就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於爲全資子公司及孫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提供擔保的獨立意見
公司全資子公司北京格蘭特膜分離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格蘭特”)及其全資子公司北京坎普爾環保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坎普爾”)申請銀行授信涉及的擔保是爲保證業務發展和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公司對被擔保的格蘭特和坎普爾擁有絕對的控制權,目前被擔保公司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穩定,資產負債率不超過 70%,具備償還負債能力,財務風險處於可有效控制的範圍之內,公司爲其提供擔保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格蘭特擬向中國銀行順義支行申請的 4700 萬元授信是在原授信期限屆滿的基礎上進行重新申請,授信額度未增加,故此授信涉及的相關擔保不會增加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額度。
公司、格蘭特和坎普爾爲上述授信向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不會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業務發展造成不良影響,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體利益。本次擔保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擔保內容及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和《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要求。
因此,公司獨立董事一致同意格蘭特及坎普爾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及相關擔保事項的安排。
二、關於公司 2019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獨立意見
2019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是公司正常經營活動所需,交易定價合理、公允,嚴格遵循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公司關於關聯交易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也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影響。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此項議案時,關聯董事迴避表決,其表決程序符合有關
法律法規的規定。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關於 2019 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安排。
三、關於確認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關聯交易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事宜的獨立意見
公司已制定了《公司章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和《董事會議事規則》等制度,體現了對中小股東權益的保護措施,爲避免不正當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
最近三年及一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相關關聯交易事項均基於正常經營活動而發生,屬於正常的商業交易行爲,沒有違反《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與關聯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遵循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關聯交易價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迴避表決,審覈批准程序合法有效。
四、關於公司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和避免同業競爭有關措施的有效性的獨立意見
經覈查,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業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已採取有效措施避免與公司之間產生同業競爭,公司減少和避免同業競爭的措施有效,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