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關規定,作爲華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本着認真、負責的態度,我們就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審計機構事項進行了審查,發表如下事前認可意見: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擔任公司審計機構期間,認真負責、勤勉盡職、熟悉公司業務,嚴格依據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表現出較高的專業水平,對公司規範運作和相關管理工作給予積極建議和幫助。爲保持審計工作的連續性,我們同意續聘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爲公司 2018 年度審計機構,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華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凌志雄、柴藝娜、曾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