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本次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黃文寶先生召集,會議通知於 2018 年 2 月 8 日以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傳達各位董事。董事會會議通知中包括會議的相關材料,同時列明瞭會議的召開時間、地點、內容和方式。
2、會議於 2018 年 2 月 11 日在公司主樓五樓會議室召開,採取現場投票和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本次會議爲緊急會議,召集人在會上作了相關說明。
3、會議應到 9 人,實際出席會議的人數 9 人,其中現場出席會議的人數 5人,董事白雲、顏勇,獨立董事柴藝娜、曾祥君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出席會議。
4、本次會議由董事長黃文寶先生主持,部分監事和高管列席了會議。
5、本次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華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召開的方式、程序及作出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期的議案》根據公司技術需求並結合目前項目實施的具體情況,爲保證項目能達到預期的經濟效益,經慎重考慮,在項目實施主體和募集資金投資用途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公司擬調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之一“水利水電控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項目”的部分投資內容,並將該項目建設期限延長至 2018 年 6 月30 日。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的公告。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該事項發表了專項覈查意見。
表決情況: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制定<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議案》爲進一步保障公司日常經營重大合同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提高公司日常經營重大合同披露管理水平和質量,保護投資者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7號—日常經營重大合同》等規則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司章程》等制度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公司《日常經營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日常經營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表決情況: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1、經全體與會董事簽署的《華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華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華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 年 2 月 12 日